一是主体不同。汽车出租合同的主体为车辆所有人和承租人,非法营运的合同双方为承运人与乘客。
二是提供的服务内容及赚取的利润来源不同。汽车出租仅提供车辆,不提运输服务,其表现主要有车辆的油费、过路费及驾驶劳务均由承租人承担,租赁合同一般也没有具体的起始地和目的地,汽车出租的利润来源于汽车的使用费用。而非法营运不但提供车辆,还提供驾驶劳务,油费、过路费、洗车费、停车费等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一般也由提供车辆的承运人承担,而乘客仅支付运输费用。
三是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。汽车出租合同中,租赁方仅对租赁车辆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及租赁合同约定的内容负责,不承担车辆交接后而产生的运输法律风险。如:汽车出租关系中,汽车交付后发生交通事故,除因车辆自身技术原因或者审查驾驶人资质原因可能承担责任外,不承担乘客的损失,还会要求承租人赔偿车辆损失。而非法营运行为人不但需承担车辆损失,还因未履行运输合同以及履行过程中损害乘客利益,还需承担乘客的损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