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容量的确定:应急发电机组用于应急,通常处于备用应急启动状态。连续运行时间不长,一般不超过8h,因此容量可以根据“待机功率”确定。负荷的容量总和(不包括备用容量),考虑到修改后的单位容量并满足头等负载中电动机的启动要求,相应地确定了应急柴油发电机组的容量。应急发电机一般使用三相交流同步发电机,其校准输出电压为400V。
2.确定机组数量:通常,一台自动发电机组,转速为1000?1500 rpm,无刷励磁,400/230V,带控制面板的三相四线制,充放电设备和共用底盘被选中。可能需要一个带有日常油箱的通用底盘以减少管道和占地。此外,从可靠性的角度来看,也可以将2个单元并联使用。通常,当选择多个单元的应急发电机组的数量不应超过3,各单位应该是相同的型号和容量成为可能,与特定的压力和速度调节。对于性能相似的成套设备,燃料应具有相同的性质,以利于维护和共享备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