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当需要消除影响区域进行边缘加工时,不加工的余量为2mm。
2.机械钢结构加工边缘的深度应能保障表面缺陷的去除,但不得小于2mm。加工后表面不得有损坏和裂缝。砂轮加工时,磨削痕迹应沿边缘进行。
3.碳结构钢零件边缘,手工切割后,其表面应清理干净,不得有超过1mm的不平度。
4.如果钢构件的端部支撑边缘需要刨平顶紧,且构件的端部截面精度要求较高,则应刨平或铣削边缘,无论采用何种方法切割和钢制成。
5.试工图有特殊要求或规定焊接边缘需要刨边,一般板材或型钢的剪切边缘不需要刨光。
6.机械自动切割和空气电弧切割零件边缘后,切割表面的平面度不得超过1mm。主要受力构件的自由边需要刨削或铣削边缘,每侧至少2mm没有毛刺等缺陷。
8.铣削口和铣削量的选择要根据工件材料和加工要求,合理的选择是加工质量的保障。
9.钢构件端部加工应在矫正合格后进行。
10.应采取措施,保障铣平端垂直于轴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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