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防设备工程是特殊的带有防护功能的地下建筑,其防护的对象主要是:核爆冲击波、早期核辐射、生化战剂以及常规武器。
(1)核爆冲击波防护
1)人防设备主体包括人防顶板、侧墙、底板对冲击波的防护能力;
2)人防口部包括人防门框墙、防护门、通道的防护能力;
3)消波系统的防护能力;
4)人防设备各种通风、排风、排烟通道的防护能力;
5)室外出入口的防护能力。
以上内容除消波系统可以采取一些机械防护装置外,其余都必须根据各部位的核爆动荷载经过计算、设计,才能保证其防护能力。
(2)早期核辐射的防护1)主体防护是通过保证人防围护结构的厚度及覆土保护厚度来解决;
2)口部防护通过增加人防防护门和门框墙的厚度、防护门的数量以及增加通道的拐弯数量来解决。
(3)生化战剂的防护
1)通过口部防护门的密闭措施、密闭门的数量、通道布置来解决;
2)通过进风系统的除尘滤毒来解决。
(4)常规武器的防护
主要通过加强人防建筑物的隐蔽、被覆及合理划分人防内的空间来解决。